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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质办理过程中为什么交了社保却被认定无效?

发布时间:2021/3/27 14:50:03贵州杰非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

从事建筑行业的人员都清楚,建筑资质的办理并不容易,社保是资质申办中的硬性条件,也是资质办理的难点之一,社保不达标就领不到资质证书。但有些时候,建筑企业明明足月交了社保,还是被认定为社保无效,这是怎么回事呢?那么,社保到底该怎么交?如何规避无效社保?

一、为什么企业缴纳了社保,却被认定无效?

其实,遇上这种情况的,大多是触碰到了“重复社保”这条红线。如果建筑企业办理资质时,使用了挂靠过来的人员,后出现了个人拥有多个社保,这种情况下,就会被认定为社保无效。


二、如何正确缴纳社保?

1、资质办理企业在注册所在地为员工购买社保的,人员社保符合资质办理的需要;

2、在企业注册地以外为人员购买社保的,企业在出示当地的社保登记证明后,人员社保材料有效;

3、企业分公司在注册地以外为员工购买的社保,也可以用作建筑企业的资质办理,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和在当地的社保登记证明即可。

4、社保证明材料内容中应包括:缴纳社保的单位名称、需缴纳的人员姓名、人员社会保障号(或身份证号)、险种、社保缴费期限等;同时还应附企业的缴费凭证(包括社保缴费发票证明、银行转帐凭证、地税局出具的税收通用缴款书(完税证明)等)。

5、所使用人员的社会保险须以办理企业的名义支付,以个人名义缴纳的款项无效。对于办理资质的建筑企业,准备的人员社保材料中,人员社保的缴纳应为办理企业,而不是其他无关的公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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